法律法律扶助基金會,繼今年3月與勞委會合作勞工權益法律扶助後,即日起於全國二十三縣市設立65處「法律諮詢中心」,每週開放84個不同時段,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民眾可透過「全國預約專線:(02)3322-6666」,或至網站(www.laf.org.tw)預約,即可選擇自已方便的地點和時段,和律師面對面詢問法律問題,並無需負擔任何費用;若諮詢後有進一步的法律需求,如撰狀、調解或訴訟代理等,只要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就能申請法扶律師免費服務! 全國免費法律諮詢資源:連結 Reference: 聯合新聞網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191939 末期病人才可不急救 (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Quote:「安寧緩和醫療的真義在「尊重生命」,避免病人死亡過程人為延長。更重要的是:避免尚未真正面臨死亡的病人被不當放棄!」 非婚生子女繼承權認定 Quote:原本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視為生母之「婚生子女」,可繼承母親財產,但是對於生父則必須經由生父「領養」(要不就是經由民法手續領養,即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要不就是透過法院強制領養),或者自幼受生父撫養(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的規定),才能繼承。現行法律允許非婚生子女以自身為訴訟對象,請求法院強制領養,不受生父已亡之限制。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全文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修正): 第 18 條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法律的論壇文章 [ 發表文章 ] [ 瀏覽文章 ] 法律的分類地圖 Developed by MEPO Humanity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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