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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第4週 10/6 感官的滿足、目的的滿足以及美的滿足三者之間有何不同?

請各組將小組討論結論於第四週上課前一天(10/5)晚上9:00之前,回應至此主題下。
鼓勵創意表現方式,若為短文,字數500自內。請加註組員名單(可以暱稱,無需揭露姓名與學號)以及分工方式。





Edited 2 time(s). Last edit at 10/05/2020 11:08PM by gus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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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說,人是喜愛著美的事物,因此喜歡欣賞餘暉的夕陽,聽著動人的歌曲,嗅著野薑花的芬芳,嚐著甜蜜的巧克力,撫摸柔軟的棉襖。人們透過感官,滿足自己的內心 。


感官的滿足與目的的滿足以及美的滿足,這三者的不同之處何在?


美是一種感受,來源於自己的內心。而目的則是自身內心的一個想法,有目的,才有行動。為了去達成某件事,身體力行去做。而所謂的身體力行,即是透過感官去感受、去行使,去完成目的。


因此我認為,這三者之間的滿足並無不同,都是與我們的內心感受相關,甚至可以說是環環相扣,牽一髮動全身。只要其中一個達成,另兩個也會一起達成。


組員:


黃映晨


姜承佐


陳品言



我認為感官的滿足是美的滿足的前提,美的滿足必然會帶來感官的滿足,但感官的滿足卻不一定到達的了“美”的滿足,美的滿足涵蓋了感官的滿足,但感官的滿足只是美的滿足的一部分。兩者相似卻又不完全相同。而目的的滿足我認為又是完全不同的事情,目的的滿足是在於“完成”所帶來的“滿足”而並非“目的”所帶來的滿足。

我認為大部分感官的滿足較為直接了當,主觀的反應也是經由客觀實際的因素產生,如味覺嗅覺和觸覺。對於美感經驗的觀察而言,聽覺和視覺是尤其常見的管道。目的的滿足則相對不同,偏向價值衡量及實際獲利,美感通常不會是其考量的要點。

感官的滿足出於五官刺激帶來的愉悅感;目的的滿足為達到自我意志之實踐的充實感;至於美,我認為這種感受本身就是滿足感的其中一種體現。獲取美的滿足無須預設任何目的,且通常源自感官(但不一定需要滿足於感官刺激,只要能藉此產生心理對美的迴響便足矣)。

楊育得 盧昱翰 廖奕安



我們認為這三者是分層級而生的:

最初的是目的性的滿足,因為它是有目的的所以會從而降低其中過程的體會。

目的的滿足跟據自我達成的設定的目標,而因內心所得到的成就感而滿足,目的的滿足無法使心靈滿足,因其是有意為之,先有一個目標,才有後來達成的結果。

次之是感官的滿足,藉由感官我們得以認識這個世界,但尚未達到心靈上的滿足。


感官的滿足主要是根據人外在的感官來接受、感覺,再因得到反饋而滿足,並不能直接上升到心靈的滿足,感官的滿足充其量只是我了解自己偏好什麼樣的事物而已。

最後達到心靈上的滿足——也就是美的滿足,唯有美才能真正使我們內心受到陶冶薰陶。


美的滿足是由人自身所接觸到的各種事物,既無目的、也無偏好,不限於虛或實,只是這景色、這事物恰好觸動了自身,感受到了那無與倫比的「美」,並因此感到滿足。


組員:


Tony Tu


YINNAN


William 1026





Edited 2 time(s). Last edit at 10/11/2020 06:45PM by YI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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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不僅在心,亦在物,並非所有的事物都讓人覺得美。純粹的美是種無私的滿足感,不涉及為誰所占有卻只受對象形式吸引。每個人對美的定義和感受都不一樣,不一樣的感受和滿足。

  而我認為美是有層次的,每個層次都會有不一樣的感受。就像人們看到同一個美景,有的人覺得美,有的人覺得很美,而有些人卻覺得超級美,那這不就是對這幅美景有不同層次的美的感受嗎?

  最高層次的美是不帶任何目的性的,是一種感官上的滿足,不借助任何目的及概念,就能普遍使人愉快滿足的事物。這種美是能使大部分人產生相同共鳴的美,從一件美的事物所產生的共鳴,可以普遍和別人分享和溝通。反之,如果某人認為這一件事物很美,但別人卻一點感覺也沒有,這種美沒有帶有一絲絲的共鳴,那這種美可能涉入了太濃的個人偏好和目的,而這種美就並非是真正純粹的美了。

組員:定洋、芃遠、辰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