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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190032 哲學四 蔡京達 西方宗教與佛教道德觀之異同 (期末報告)

(一) 研究動機:

由於本課程論及大乘佛教之知識論議題探討,是故筆者認為其主題衍生而出的道德觀得進一步詳論之,不過並非單以大乘佛教做討論主軸,而是配合西方基督教一同進行比較,於知識論上或是道德論上的分析異同與比較之,故試而探討之。

(二) 正文內容:

馬丁路德於十六世紀初時因質疑羅馬教廷藉金錢換取上帝赦罪(即贖罪券),於是提出了《九十五條論綱》(putatio pro declaratione virtutis indulgentiarum)論及信仰,進而引起宗教界的轟動,並導致了全歐洲宗教改革,以及基督新教的興起。其中「因信稱義(Sola fide)」則被改革方多次提及,甚至成為之後某些教派的格言,所謂「因信」即為憑藉信仰心,而「稱義」即為被上帝赦免無罪,「因信稱義」是指一個罪人得拯救,唯獨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禮物)、單單藉信心信靠耶穌基督而不是靠賴個人的行為(by grace alone through faith alone),此處與羅馬天主教注重行為善功補贖之教義有明顯的不同。

而除了因宗教改革而生的路德教派之外,還有當時位於法國的約翰·喀爾文所生之喀爾文教派,該教派最為著名的論述在於「預選說」,該論述大意為,人們必須受到上帝的恩典,才會有所救贖,而此行為於喀爾文教派中稱為「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因為受到恩典的選民並非基於某些特定的外在客觀標準而被揀選,其被揀選的原因是無實質條件的。如此,世人該如何受到其「無條件的揀選」呢?於「預選說」中,一個人必須被上帝所預定,蒙有效的呼召而得到神賜給他的信心,然後才會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或者說想因信而稱義,而上帝已經於創世前便預定了相關人選,使被揀選者最終進入得以進入天國。喀爾文教派主張被神所揀選之人,即選民,永遠不會失去他們得到的救贖,一旦得救永恆得救,雖然世人們並不能確定自己是否將會得救,但上帝預選的人們會有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藉以榮耀上帝的天命。約翰·喀爾文以為其預定論之概念並不會與自由意志產生矛盾,人們縱使已被預選上,但依然有信仰上帝的義務,跟工作榮耀上帝的義務必須去履行,再者人們只有在受審判時才有機會知道自己是否受預選,換言之,雖然「預選」決定了人們的「結果」,但並未決定人們的「過程」,因此自由意志並不受引響。

雖然路德教派(信義宗)與喀爾文教派都是在推動宗教改革形成基督新教的變革之下形成的思想,甚至喀爾文教派也認同「因信稱義」此概念,但路德教派並不認同喀爾文教派的「預選說」之概念,雖然預選說解決了當時為人所詬病的贖罪劵問題,但也意謂著在極端情形之下人們並不需為自己的行為付出道德上的責任。縱使喀爾文教派存在著這樣的潛在問題,喀爾文教派依然於宗教改革之際受到許多國家或地區重視。上述兩者教派雖然有著不同的詮釋,但此二者的出現意謂著宗教改革的方向,與世俗產生關係。

宗教改革會產生與世俗貼近的新思想與教派其實絕非偶然,以歷史的客觀條件而言,在宗教改革前的160多年前,歐洲面臨了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瘟疫之一的黑死病,神本位思想產生了動搖,再者中教改革之際時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人本位思想的人文主義成為較為主流的思想。以主觀條件而言,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條、儀式過於形式、教條化,使之難以為普遍大眾所親近,再者教會本身組織的腐敗化,除了公然販賣贖罪劵之外,經營酒店賭場,甚至爆發性醜聞皆是為人所詬病的原因,最後加上中產階級平民的出現,具有不同於舊時農奴階級的影響性,中產階級對於民生及經濟議題的敏銳性使之原本作為道德依據社會角色的宗教組織,面臨了巨大的質疑與改革聲浪。

在西方面臨宗教改革的巨大問題時,而基督新教的答案是以更為貼近大眾的世俗化回應,如此的回應受到一部份的世人所接受,如喀爾文教派認同以工作榮耀上帝為中產階級所接受,而因信稱義之論點,使一般大眾可以更容易接近該宗教,以聖經作為與上帝的聯繫依據,而非某種特定宗教性的儀式,更為簡便的方式勢必受更多大眾所接受。

而大乘佛教在知識論中並不論及第一因的問題,其結果使之大乘佛教勢必要以世俗觀點來闡釋其宗教上的知識論論述,如此大乘佛教的「本質」勢必十分貼近世俗觀點。如此貼近世俗的本質此點於前述的天主教或後續改進的基督新教有極大的不同,大乘佛教本身就是世俗作為結合的宗教,並不是與世俗有別,或是嘗試接近世俗。而大乘佛教在這樣的特性之下,具有極為強大的傳播性,以歷史來看便可了解其傳播性之強大,自印度興起,於漢代時傳入中國,並在中國發展出自己的地位,於唐代時已有相當完整的佛學研究,其中著名的《成唯識論》便是由當時玄奘法師完成的,在唐代時佛教又因其盛世而傳播到周邊國家,如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縱使印度佛教於其之後消亡了,大乘佛教依然成功的融入了受傳播的各地區,並且有著自己的地位至今。

大乘佛教能有如此驚人的傳播及影響力,與其貼近世俗的本質有著絕對的關係,在大乘佛教的知識論中,最終的目標在於破除現行的因果關係,因為現行我們世人所見、所知、所習慣的因果關係是因執著而生的,將執著戒除後便會產生新的因果關係,因此破除執著便是該宗教所要面對的課題。

大乘佛教的目標便是破除執著,最終脫離輪迴關係,成為近似第一因的存在,而這也是大乘佛教之所以可以適應於不同文化圈的原因之一,因為雖然每個文化風俗習慣都有所不同,但每個文化勢必有世俗民情,也會有屬於自己的因果關係,因此大乘佛教便可套用於個別不同的文化之中,甚至因地方風土民情應變出一套屬於該地的佛教機制,可說其靈活性之大。

而其高度靈活性的宗教之下,該道德觀又是如何呢?倘若論其本質,大乘佛教貼近世俗的本質勢必導致其道德觀極其貼近社會時下的道德觀,縱使社會的道德觀因為時間而產生改變,大乘佛教的道德觀也不會於因此於社會脫節,因為其也會因為世俗價值觀的改變連帶一同改變。但於宗教實踐論上,倘若實踐者為有如此概念,或是未能體察社會價觀的改變,則縱使該宗教的本質可以貼近世俗,也會因未能及時改變而與世俗社會脫離。

(三) 結論:

在比較基督新教(路德教派與喀爾文教派)及大乘佛教兩者的道德觀後,可以知道兩者皆在面對世俗問題時,有著類似回答,便是設法在世俗與教義間取得是當的平衡,不過大乘佛教因為本質的關係,所以能更加貼近世俗。

而此兩者的道德觀也因為有無第一因而有很大的不同,在基督新教而言,雖然少了形式上的儀式,但道德觀來自第一因的審判,因此奉行第一因的格律為必要條件。但大乘佛教並無第一因,也無明確的教義規範,因此道德觀勢必與當地社會價值觀結合。

兩者的道德觀雖然有明確的不同,但面對道德選擇問題時,可能會有更為不同,甚至出乎意料的答案,因為縱使有完善的宗教道德觀的宗教,最終仍然必須依靠宗教實踐者的詮釋兒所生的選擇而定,最終仍必須考慮宗教實踐論問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