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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研究方法論下(勝論學派) 哲二 許銘樺 S06190035

第五章 勝論學派


首先這邊先介紹勝論學派,這個學派是外界實在論,認為外界對象對應的知識分真知跟偽知,其區分為有效性,並且真與偽為屬性具備在知識中,而知識手段如過要有效果就必須有實在的對象。

這邊勝論學派對於存在做了分類,分為六種原理: 1.實體 2.屬性 3.運動 4.普遍 5.特殊 6.內屬。在介紹這六種之前先說明,勝論派認為要有概念必須有它根據的東西存在(實在論說法),這邊所用的詞語是存在物的指標,還有知覺內屬於各實體屬性運動這些限定要素的普遍與特殊。

接下來介紹6種原理,1.實體:為詞語所指的實體(例如牛就是指牛的實體) 2.屬性(例如白牛,白色為白牛的屬性) 3.運動(例如步行的牛,步行為運動狀態) 4.普遍:實體屬性運動有共通性時(例如白布白牛,白色為共通的詞語,這就普遍) 5.特殊:將概念從其他實體區分出來(例如牛,有牛性從其他異種分出) 6.內屬:實體屬性運動也可以結合(例如奔跑的白牛,這時結合關係就被視為內屬) 7.最後還有加入一種,非存在(正理勝論融合時列出的)

而裡面有提到我們一開始不能區分對象的限定要素,是因為思想的知覺,所以不論我們能否區分其本質並無異(皆為實在)

介紹完勝論學派,經由前五章的閱讀,有幾個值得討論的問題,1.為甚麼所有認識論都要對認識對象分類 2.為甚麼要介紹勝論學派(正理繼承於它,為甚麼不講正理就好)
第一個:我認為是因為認識對象分類後才有辦法向其他人描述,每個物體分類的要素皆無法單獨切割出來,因此要找到其中的規律,透過分類簡化對像的複雜
第二個:勝論學派積極的在分類存在,會提到勝論學派是因為範疇論是正理學派從勝論學派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