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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190013 哲學四 胡力揚 佛學研究方法論 下 (p405~408)

在〈正理學派的認識論〉中主要要表達的議題是1.何為正理學派的認識論與2.龍樹所批判的正理認識論是有所謬誤的。
首先,正理學派和龍樹都同意概念的形成,都必須透過外在的只是對象,也就是認識對象來養成。在這狀況下,龍樹所批判的知識手段的不實在性,實際上正理學派也從未認同過知識手段會是實在的,也就是說並非是不變、絕對可信靠的,而是一種特定狀況下的認識工具。

在p406中所提到的知識手段與知識對象的關係,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秤子去量金屬的重量,此時秤是手段而金屬是對象,但是要創造出秤的刻度卻也要將金屬當作量具來創造,這時就反過來,金屬反倒變成了手段。所以手段於正理學派中也是虛妄,而非不變的。
所以說正理學派所認為「正確的觀念」來自於這個對象,與相對應於這個實在對象的手段,這個手段因對象而變異,當這個對象為實在的時候,這個手段也就正確了。

接著,作者引《正理經》中瓦茲耶耶拿的註釋,去表明知識手段本身會有用會是真的的狀況下,取決於這個手段是否是具有效果的,舉例便是水的知識要用飲水、沐浴來展現,這些東西可以產生效果(感知)便使得水的這個知識被人類所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