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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 - 勞思光 2015 II: 343-353

玄奘 - 勞思光 2015 II: 343-353

1. 勞思光(2015 II: 348-350)評論玄奘法相宗《成唯識論》中「阿賴耶識」問題,以為雖然阿賴耶識的「個別性」與「普遍性」都是立論之目標,但確切來說《成論》僅能建立阿賴耶識之「個別性」,「普遍性」之建立僅為「勉強之說」(ibid.: 350)。請問你的看法為何?
a. 《成論》中阿賴耶識之「個別性」所指為何?此「個別性」又是怎麼成立的呢?
b. 《成論》中阿賴耶識之「普遍性」所指為何?此「普遍性」又是怎麼成立的呢?
c. 勞思光為何以為「普遍性」之建立的理據是「勉強之說」?你以為呢?
d. 若阿賴耶識的「普遍性」不能真正成立,在哲學意義上有什們問題嗎?

2. 《成唯識論》依據《唯識三十論》,認為「覺悟」必須依靠兩個條件,也就是「本性住種性」與「習所成種性」。請問這兩個條件分別為何義?由此二條件,勞思光(ibid.: 351)以為本論便「不承認最高主體自由之義」,其理據為何?你同意此一評論嗎,理由為何?

3. 法相宗依《解深密經》立「三時」判教,請略論法相宗之判教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