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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因緣品 — 第六頌與統整 (s05190021 哲三 賴冠妤)

  第六頌又被稱為二破,此論在討論是“有”還是“無”果的問題,此二者皆是在邏輯上不可能的。
  前者是緣沒有生果,卻已經有果的功能了,所以這個緣是能生緣的,簡言之就是討論雞生蛋的問題,如果先有雞生了蛋,那這隻雞又是如何來?所以才會說“先無為誰緣”;而後者是說因為經驗一再的重複告訴我們,如果A發生了,B就會發生,所以會相信A一旦發生,緊接者B也會發生,就如看過炭生火,所以在看到炭時就覺得它必生火,這看到的是因的可能性。然而這裡除了“先有何用緣”(就是事情尚未發生,就先給出了結果)以外,還有就是沒有人可以證明A與B是有關係的,既使好像是因為A所以B,但是並沒有人能真正地看到A與B的直接連結,而且就算看到了A與B的直間關係,這樣也仍是沒有直接的理由說他們是有關係的,反而還從原本的A、B兩者間多了“A與B的直接關係”的第三個物件。
  統整我們這組的所有,我們主要是講三門破的前二破。第一破破除先因後緣的線性關係,說到其實因與緣是相宜而生不能獨立存在,第二破破除接受了第一破後而產生的兩種看法,一是果先有於緣中,另一是果先無於緣中,說其二皆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