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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的發法論(為何不能用歷史學研究) S06190005翁子峻

歷史學
是以簡稱史學,是以歷史為研究對象的學科。
廣義上歷史可以包含人類以外的事物,但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和人文學,歷史學主要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
人類社會乃至文明,都以大大小小的事件與物件所組成,而事件與物件的其一屬性就是落在線性時間的點上,也是歷史學深入研究的重點之一,還原當時正確的情況與正確時間,了解前因後果,事件與事件的排序,是歷史學的基石,研究歷史不可不認真處理的重要屬性,但也恰恰正是這個屬性使歷史學用來研究佛學的成效上不太好。
歷史注重人與時間的關係,時間並不完全決定了深度與廣度,卻是眾多問題的原點,如同大樹的樹幹般,支撐著歷史學。而佛學固然有其歷史與發展脈絡,但與時間的掛鉤絕非重點,學問在時間的的某個點出現後,知識主體便單獨的成為主角而後隨著時間演變,而佛學許多學問與時間有關係卻又超脫時間的框架,並非歷史的線性時間只是一個載體,如因果輪迴、永恆等。
故對於歷史學來說佛學只是一個演進,一種宗教,對於信者來說卻是一種深邃的學問,一種超脫的生活,其中的差異才造成了歷史學的解釋會過於流於片面無法深入探討真正的涵義故無法摸索到佛學的本質。



Edited 1 time(s). Last edit at 11/15/2018 09:40PM by S061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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