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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理:何晏、王弼 - 勞思光(2015 II: 168-178)

1. 何晏曾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王弼與辯,則以為聖人亦「應物」而有哀樂,只不過是「應物而無累於物」。
a. 何晏所謂「聖人無喜怒哀樂」的理由為何?
b. 王弼以為聖人有哀樂,唯「應物而無累於物」,王弼的理據又是什麼?
c. 你自己的意見為何?

2. 勞思光(2015 II: 174)以為王弼注《老子》,大抵上能掌握老子形上學觀念之「三義」,也就是莊子後學注〈天下篇〉時所稱「建之以常、無、有」也。請問:
a. 三義分別為何?
b. 你如何理解三義?
c. 可否從王弼注中找到王弼環繞三義而立說的例證。

3. 勞思光(2015 II: 174-175)認為老子「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一說涉及到老子「無為」而「無以為」的主體境界問題,但王弼對此似乎認知不清。請問:
a. 勞思光以為的主體境界議題意涵為何?
b. 從王弼注「天地任自然,無為無造,萬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所理解的「無為」與「無以為」,與勞思光「主體境界」的理解主要差異在哪?或者,是否真的不足以解釋「無為」與「無以為」的價值觀念?

4. 勞思光(2015 II: 177)特別以〈復卦彖辭〉「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被王弼解釋為「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來展現《易傳》中儒家觀點的解釋與〈王弼注〉道家形上學觀念的解釋,兩者之間南轅北轍。請評論此兩解釋之間的差異,以及你是否同意勞思光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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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1)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2)。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3)。故去彼取此。

(1) 「無為」王弼本原作「為之」,馬其昶(1855—1930,桐城派)以為應作「無為」。

(2) 「扔」各本俱作「仍」。

(3) 焦竑云:「古本四句並作處。」

〈王弼注〉

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為用。以無為用則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心。聖王雖大,以虛為主。故曰以復而視,則天地之心見。至日而思之,則先王之至覩也。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為。不求而得,不為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為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為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也。無以為者,無所偏為也。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至於無以為,極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為而猶為之焉。為之而無以為,故有為,為之患矣。本在無為,母在無名,棄本捨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有不濟。名雖美焉,偽亦必生。不能不為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為之,故有弘普博施仁愛之者,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愛不能兼,則有抑抗正真而義理之者,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為矣,故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直不能篤則有游飾修文,禮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間,忿怒生焉。故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足尊哉。故雖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捨無以為體也。不能捨無以為體,則失其為大矣,所謂失道而後德也。以無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不能無為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陽,責備於表,機微爭制,夫仁義發於內,為之猶偽,況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前人而識也,即下德之倫也。竭其聰明以為前識,役其智力以營庶事,雖德其情,姦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勞而事昏,務而治薉,雖竭聖智而民愈害。舍己任物,則無為而泰。守夫素樸,則不順典制,聽彼所獲,棄此所守,識道之華而愚之首,故茍得其為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仁義可顯,禮敬可彰也。夫載之以大道,鎮之以無名,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禮敬清焉。棄其所載,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聰明,仁則誠焉,義其競焉,禮其爭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匠也。捨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功在為之,豈足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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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復卦〉


〈卦辭〉: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彖辭〉:
「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王弼注〉「其見天地之心乎。」
「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也。若其以有為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

參照:
《老子・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Edited 5 time(s). Last edit at 11/19/2018 08:52AM by gus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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